首页> 查企业> 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 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俊杰
联系方式:0318-6811012
注册时间:2006-03-23
公司地址:景 县广川镇开发区
简介:
铁塔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及维护;高速龙门架、交通标志杆、交通标志牌、灯杆、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制品、玄武岩纤维及制品的生产、研发、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铁塔销售;通信设施租赁、销售、施工;钢结构施工、金属结构的制造、钢结构技术研发、设计、加工、销售、安装及维护;基础施工、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综合管廊、铁路接触网及附件、声屏障、抗震支吊架、管廊支架及附属设备、多元素合金共渗金属构件、桥梁预埋件、金属波纹管、预应力锚具及配套产品、钢筋套筒的加工与销售;护栏、防护网;桥梁伸缩装置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钢管杆、钢桩、地脚螺栓、钢管塔、电力角钢塔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及维护;机房、机柜加工及销售;铁塔检测、铁塔拆除和回收;装卸搬运服务、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展开
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与张相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6民特98号         判决日期:2019-12-06         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相立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2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称,我公司于2018年11月25日与景县广川信友铁塔安装工程部签订铁塔维护施工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向景县广川信友铁塔安装工程部支付维修费,张相立属景县广川友铁塔安装工程部施工队伍,其15000元应由景县广川信友铁塔安装工程部支付,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宝区劳仲字(2019)第0808号仲裁裁决书,请予支持。故请求:1、判决撤销宝区劳仲字(2019)第0808号仲裁裁决书。2、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申请人张相立称,我没有跟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我们干的是日工,不是月工,到年底拖欠我工资,多次寻要不给。 经审查查明:2019年8月26日,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宝区劳仲字(2019)第0808号仲裁裁决,裁决:被申请人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相立工资15000元。以上款项共计15000元,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予以支付
判决结果
驳回申请人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宝区劳仲字(2019)第0808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河北贝斯特塔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赵正卫 审判员冯小炯 人民陪审员姜森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刘慧 书记员高静
判决日期
2019-12-06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