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821民初226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2-01
法院: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郎溪县恒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山西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2019)皖1821民初2266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山西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郎溪县恒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处购买的沥青混合搅拌设备一套【规格型号:LBM-2000C型】,查封金额为1300000元,期限为二年。郎溪县恒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西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搅拌设备【规格型号:LBM-2000C型】1300000元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王俊
人民陪审员邱清慧
人民陪审员柯枫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吕倩文
判决日期
201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