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汇源集团乐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鲁1481执557号
判决日期:2019-11-29
法院: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汇源集团乐陵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8)鲁1481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进行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148949.37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汇源集团乐陵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145241.5(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8140元、保全费5000元),并承担了本案执行费14426元,剩余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申请执行人济南宏大建设有限公司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故(2018)鲁1481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判决日期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