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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启明
联系方式:0991-3882999
注册时间:2015-04-08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788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施工;来料加工;信息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建筑、景观、室内设计;建筑材料、环保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木材及其制品、钢材及制品;机械设备、电梯及零配件、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除外)、家用电器、厨卫用具的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机电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加工、钢结构安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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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颜世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新0106民初4040号         判决日期:2019-11-29         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颜世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颜世昌的起诉。 本案诉讼标的147621.6元,后原告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应收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25元)现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丽华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毛美珍
判决日期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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