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标与淮南市龙辉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226民初4384号
判决日期:2019-11-29
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标诉被告淮南市龙辉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成及第三人姜传宝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马标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马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584元,减半收取12292元,由马标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黄海燕
审判员赵锐
人民陪审员任春梅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震
判决日期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