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袁华与伊尔克什坦口岸中亚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艾尔肯·麦麦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新30民初4号
判决日期:2019-11-29
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乌恰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袁华因与被告伊尔克什坦口岸中亚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艾尔肯麦麦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伊尔克什坦口岸中亚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总经理)被告艾尔肯麦麦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事实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合议庭
审判长阿不都外力阿不都许库尔
审判员哈依拉提哈旦
审判员刘磊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美丽凯买买提江
判决日期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