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8张家港市鑫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蒋海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2民初11238号
判决日期:2019-11-28
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家港市鑫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蒋海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立案。原告张家港市鑫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家港市鑫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张家港市鑫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薛风琴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徐昕怡
判决日期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