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局与黄平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皖0503民初929号
判决日期:2019-11-28
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鞍山市教育局与被告黄平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6日立案受理后,原告马鞍山市教育局于2017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马鞍山市教育局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马鞍山市教育局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桑毓梅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书记员张万香
判决日期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