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与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浙02知民初220号
判决日期:2019-11-27
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为与被告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7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原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马金平
人民陪审员陈武昌
人民陪审员夏如珍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陆琼
判决日期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