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402民初5004号
判决日期:2019-11-27
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南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河南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677元,减半收取3339元,由原告河南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运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黄琳琳
判决日期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