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磊、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冀01民终4664号
判决日期:2019-11-25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陈二磊因与被上诉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2民初67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3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陈二磊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靖
审判员李祥
审判员李曼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邢琳琪
判决日期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