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天高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鲁02民初1593号
判决日期:2018-03-27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天高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侵害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烟台天高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已和解为由,于2018年2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烟台天高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94元,减半收取计1847元,由烟台天高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丽
审判员石利华
审判员王燕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彭蕴琪
判决日期
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