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博纬丰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粤0112民初5978号
判决日期:2017-12-15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博纬丰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7日立案。2017年12月15日,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其诉讼目的基本得以实现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博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温江涛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汤杰华
判决日期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