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尚中宪砂石料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781民初266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1-04
法院:邵武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邵武市尚中宪砂石料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邵武市尚中宪砂石料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2787元(变更诉讼请求后),减半收取21393.5元,由邵武市尚中宪砂石料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曦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蒋长玉
判决日期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