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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62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清竹
联系方式:0596-2918792
注册时间:1997-01-30
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路进贤新村4幢D04店面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拆除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凭有效的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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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巧霞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民辖终730号         判决日期:2019-10-15         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巧霞、原审被告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江罗山分公司、王珍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9)闽0582民初873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称,其住所地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郭立新 审判员张黛 审判员陈美雅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吴启帆 书记员陈云龙
判决日期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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