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信安趋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船重工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0591民初1206号
判决日期:2019-10-11
法院: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武汉信安趋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船重工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的财产在700789.6元的限额内进行保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保单保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告中船重工纵横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789.6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刘青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蔡慧丽
判决日期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