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金铭与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902民初5036号
判决日期:2019-09-29
法院: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金铭与被告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崔金铭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志貌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苗兵
判决日期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