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荣与何玉华城固县林业局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230民初4180号
判决日期:2019-09-27
法院: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曾凡荣与何玉华,李军,汉中林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秦小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曾凡荣于2019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曾凡荣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28元,减半收取464元,由原告曾凡荣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晓林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程浩洲
书记员廖秋林
判决日期
201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