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凯望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兵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湘0103民初8786号
判决日期:2019-09-24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市凯望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本院受理该案后,因被告信息不明确,无法送达法律文书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长沙市凯望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682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吴贵平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谢婷
书记员龙灿
判决日期
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