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金生
联系方式:0551-64846130
注册时间:2006-09-20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简介:
医药中间体;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市场推广服务及配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药技术咨询服务、医药学术交流;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销售及配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用品、日化、消毒产品、日用品、计生用品销售及配送、咨询;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进出口业务(国家法规规定除外);货物中转、仓储(除危险品外)、装卸、汽车运输服务(在许可证内有效期内经营)、代储代运业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合肥欣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11民初16690号         判决日期:2019-09-12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欣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9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合肥欣维康医药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合肥欣维康医药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762元,减半收取5881元,由原告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钱朝保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董梦君
判决日期
2019-09-1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