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成与李榜、河南省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案号:(2019)豫1623民初3329号
判决日期:2019-09-10
法院: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原告赵玉成诉被告李榜、河南省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0日受理。审理过程中依法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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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被告李榜、河南省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
二、双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纠缠。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元,由被告李榜、河南省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以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原被告一致同意自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杜五行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刘怡嘉
判决日期
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