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德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华力科技制造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赣0502执保2033号
判决日期:2019-09-09
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华力科技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新余德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简谊莲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伍楚秀
判决日期
201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