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1724民初3468号
判决日期:2019-09-09
法院: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5日立案。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779元,减半收取3389.5元,由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庞秀霞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张盛旭
判决日期
201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