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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370万元
法定代表人:越川潔(KOSHIKAWA
联系方式:0756-8613251
注册时间:1991-06-13
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3043号
简介:
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口罩、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产品、仪器仪表、电气机械、电气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质检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维修、租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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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仁清、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民申4968号         判决日期:2019-09-06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袁仁清因与被申请人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4民终6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袁仁清申请再审称,三美公司应向袁仁清支付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克扣的46150元,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的医疗费4927.49元,治病、交通、住宿、打印、复印费用共9629.31元,民间律师仲裁代笔上访投诉等费用20000元及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三美公司还应为袁仁清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据此,请求立案再审。 三美公司提交意见称,袁仁清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判决结果
驳回袁仁清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振宏 审判员陈渊 审判员洪望强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岳理珍
判决日期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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