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学民与山东金宇杭萧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山东金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人事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502民初4834号
判决日期:2019-09-06
法院: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岳学民与被告山东金宇杭萧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山东金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受理。
因山东金宇杭萧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岳学民均对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东劳人仲案字[2019]第521号仲裁裁决不服向本院起诉。山东金宇杭萧装配建筑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19年9月3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9)鲁0502民初4769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并于本院(2019)鲁0502民初4769号案件审理
合议庭
审判员高敏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王明梅
判决日期
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