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龙与广西嘉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桂1423民初738号
判决日期:2019-08-12
法院:龙州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红贵诉被告广西嘉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立案受理后,通知其7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733元,原告刘金龙逾期未预交,也没有提出缓减免交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黄卫民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许梅金
书记员黄文莉
判决日期
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