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忠山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黑07民辖终15号
判决日期:2019-10-28
法院: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伊春森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忠山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现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705民初8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伊春森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上诉称,撤销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705民初82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伊春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和理由:本案《外墙涂料粉刷合同》的签订地在伊春市××区,双方口头约定,由伊春区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应在被告住所地即伊春森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所在地伊春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顾炳恒
审判员黄晓谦
审判员夏岩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邵婷
书记员王丽荣
判决日期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