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虎、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04执1821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8-06
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虎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2018)粤0304民初21861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93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79907.82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款项81513.36元(含案件受理费10元、执行费1106.1元),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判决结果
本院(2018)粤0304民初21861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936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执行员陈添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林思娜
判决日期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