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和与润捷(湖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韩德猛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1303民初882号
判决日期:2019-08-01
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高和与被告润捷(湖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韩德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高和于201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高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刘高和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正彬
人民陪审员苏功茂
人民陪审员刘前富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陈良哲
判决日期
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