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雪琳与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钻井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新2122民初1210号
判决日期:2019-07-31
法院:鄯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米雪琳诉被告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钻井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8日立案。原告米雪琳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米雪琳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师碧干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曹翩翩
判决日期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