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岭与沈阳金运达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辽宁爱家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辽0102民初11288号
判决日期:2019-07-15
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岭诉被告沈阳金运达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辽宁爱家源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张岭于2019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张岭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利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曹蕊
判决日期
2019-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