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4邓其国与王俊、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012民初5054号
判决日期:2019-07-10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其国与被告王俊、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原告邓其国于2019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邓其国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邓其国负担
合议庭
代理审判员戴思海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潘洁
判决日期
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