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衢柯执民字第1606-1号
判决日期:2019-07-04
法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浙江庆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庆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由,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衢州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对本院(2015)衢柯执民字第16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叶志新
审判员刘道平
审判员张华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冯斌
判决日期
20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