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宜钢与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191民初2295号
判决日期:2019-06-28
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宜钢与被告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立案。原告宋宜钢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宋宜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宋宜钢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曲劲松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聂旭红
判决日期
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