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九鼎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06民初3557-3563、3569-3574、3576-3579、3586-359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6-27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十三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于2019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二十三案的起诉。
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每案收取人民币25元,合计人民币575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多预交部分,本院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陈沁寰
审判员殷耀华
审判员苑广玲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刘新业
判决日期
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