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沪72民初8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6-03
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在本院审理原告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表示尚未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不再缴纳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金晓峰
审判员王蕾
人民陪审员戴雨珍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朱元达
判决日期
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