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帮信医药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116民初5147号
判决日期:2019-05-23
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帮信医药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无法送达,原告亦无法提供被告确切住址,致诉讼程序无法进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西安帮信医药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30800元,原告已预交,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马越
人民陪审员杨更利
人民陪审员高永社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马建伟
判决日期
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