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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玉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374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策
联系方式:0470-6563340
注册时间:2001-06-22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区301公路北侧(七中东50米)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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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与郑某、满洲里玉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内07民终235号         判决日期:2019-04-08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徐某因与被上诉人郑某、满洲里玉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公司),原审被告殷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2017)内0781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徐某于2019年3月29日以“玉龙公司同意给付徐某劳务费10000元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一审起诉
判决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2017)内0781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徐某撤回一审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由上诉人徐某负担,退回上诉人徐某56元。公告费580元由上诉人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由上诉人徐某负担,退回上诉人徐某56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李洪波 审判员王丽英 审判员印帅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张俊利
判决日期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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