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山东省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鹿家沟村民委员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983民初1867号
判决日期:2019-03-25
法院: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山东省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鹿家沟村民委员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省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鹿家沟村民委员会名下价值6.5万元的财产。担保人王奎自愿用其银行存款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申请。
案件申请费670元,由申请人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成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文娟
判决日期
20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