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萍与冯祥忠,西安市长安建筑开发集团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19)陕0825执115号
判决日期:2019-03-01
法院:定边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某、西安XX开发集团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825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冯某某,西安XX开发集团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冯某某、西安XX开发集团公司赔偿各项经济孙损失款174908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35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西安XX开发集团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有存款,现已扣划该账户中的存款178778元(含案件款174908元,案件受理费1350元,执行费252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825执115号(执行案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3月1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1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