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美娟与吴庆付、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282民初1193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01-07
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美娟与被告吴庆付、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朱美娟于2019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朱美娟撤回对吴庆付、华威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5元、保全费1070元,合计2335元,由原告朱美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史芳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陈亦嘉
判决日期
201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