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荣与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沪民申1530号
判决日期:2019-09-29
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陈卫荣因与被申请人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终685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陈卫荣申请再审称,本案是因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完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并且本案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经过了劳动仲裁,故本案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陈卫荣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茜
审判员竺琴
审判员马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穆扬
判决日期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