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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斌
联系方式:0513-87282388
注册时间:2002-04-22
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266号办公楼四楼
简介: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建筑、园林雕塑信息咨询服务;花木、盆景自产自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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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6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刘才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6民终3626号         判决日期:2019-09-09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才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安市人民法院(2019)苏0621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9日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上诉人南通市桃李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吕敏 审判员杨谦 审判员卢丽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何梦玲
判决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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