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旺与核工业郴州工程勘察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湘1002民初5463号
判决日期:2019-10-30
法院: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廖旺与被告核工业郴州工程勘察院劳动争议一案中,本院传票传唤原、被告于2019年10月30日9点00分开庭审理本案。开庭时,原、被告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张东明
人民陪审员赵会敏
人民陪审员周郴春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罗百玉
判决日期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