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宾馆有限公司、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辽02民终8966号
判决日期:2019-10-31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大连宾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9)辽0203民初34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大连宾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上诉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大连宾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294元,减半收取647元,由上诉人大连宾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勇峰
审判员李淑红
审判员王家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姜珊
判决日期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