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光与李德林、周治新、四川源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荣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126民初909号
判决日期:2019-10-12
法院: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春光与被告李德林、周治新、四川源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荣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罗春光于2019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李德林、四川源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荣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罗春光撤诉。
案件受理费2430元,由原告罗春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廖成芳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南娟慧
判决日期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