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19)鲁1091执384号
判决日期:2019-10-18
法院: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2018)鲁1091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147407元及逾期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624元,保全费1320元,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155元,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司法扣划,并已经将执行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执行完毕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本院(2018)鲁1091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判决日期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