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臻尧、绍兴市上虞樟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浙0604执2002号
判决日期:2019-10-02
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绍兴市上虞樟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臻尧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0604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9年05月07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19-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