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环寰慧(澄城)节能热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4135号
判决日期:2019-09-28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中环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慧集团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陕西秦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尧置业公司)、一审被告中环寰慧(澄城)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慧热力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7日作出的(2018)陕民终8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查过程中,寰慧集团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向本院寄交撤诉申请书,以其已与再审被申请人秦尧置业公司自愿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中环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骆电
审判员曾朝晖
审判员任雪峰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乔月霞
书记员王伟明
判决日期
201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