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原告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与反诉被告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0802民初1088号
判决日期:2019-09-12
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反诉原告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与反诉被告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已达成和解,反诉原告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反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反诉原告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撤回对反诉被告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的反诉。
反诉案件受理费6725元,由反诉原告湖北荆门联成热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叶根旺
人民陪审员陈燕帆
人民陪审员王红燕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刘薇
书记员李爽
判决日期
2019-09-12